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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关于印发《全省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的通知省政策

发布时间:2022-12-28 10:25:27  作者: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次数:1

晋农业明电〔2015〕10号

各市农委,畜牧、果业局(中心),厅属各单位:

  为深刻汲取同煤集团姜家湾煤矿“4.19”透水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强化措施,切实做好全省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工作,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刻汲取同煤集团姜家湾透水事故教训在全省范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晋政办发电﹝2015﹞42号)要求,决定在全省农业系统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全省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西省农业厅

  2015年4月30日

  全省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方案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刻汲取同煤集团姜家湾透水事故教训在全省范围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要求,全面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的通知》规定,特别是深刻汲取同煤集团姜家湾透水事故教训,立即开展以“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为总要求的全省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通过检查,进一步加强隐患排查,落实监管责任,完善相关制度,严防各类生产事故,实现全省农业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省农业厅成立全省农业系统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组(机构组成同厅安全生产委员会),统一领导全省农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研究解决大检查中的突出问题,组织协调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三、检查范围和分工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点是全省农业行业的农药、草原森林防火、农村可再生能源设施、涉氨制冷设施等农业生产领域的安全监管和所属建筑工地、危化品等领域的安全隐患排查,具体牵头单位和检查分工明确如下:

  种植业领域:由省厅农业综合开发处负责,组织开展禁止焚烧秸秆大检查;由省农药检定所负责,组织开展农药经营安全大检查;由省植保站负责,组织开展农药安全使用指导大检查;由省蔬菜站、果业站负责,分别组织开展蔬菜、水果涉氨制冷企业、贮藏库安全生产大检查。

  畜牧领域:由省牧草站负责,组织开展草原防火大检查;由省畜牧局屠宰办负责,组织开展以涉氨制冷设施设备为重点的畜禽屠宰大检查;由省饲料兽药监察所负责,组织开展兽药经营、使用大检查。

  农垦领域:由省厅农垦局负责,组织开展省属农垦企业和农场安全生产大检查。

  农业环保领域:由省生态环境建设总站负责,组织开展大中型沼气和农村户用沼气安全生产大检查。

  此外,省厅后勤中心负责组织开展厅各办公场所、宿舍区防火防盗、煤气(天然气)、水、电、电梯等特种设备以及出租房屋、厂房、营业门面、仓库、财会、档案室、用电线路、用气管道等内容为重点的安全隐患大检查。省畜牧兽医学校组织开展校园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管理大检查。各单位要加强所属化验室危险化学品、病原微生物以及易燃易爆物品安全管理,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实。

  四、检查内容

  (一)各市农业部门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措施落实情况,重点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情况。

  (二)重点检查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是否把安全第一、生命至上、保护职工生命安全作为最重要的职责,各类安全生产制度是否健全完善;依法依规组织生产、经营、建设,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标准化建设、科技支撑、教育培训、持证上岗、应急管理等安全生产基础工作情况;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和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情况。

  (三)各领域具体检查内容:

  1、农药监管方面。重点检查农药生产经营管理、审批许可、农药市场整治及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活动情况,高剧毒农药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农药安全使用指导方面存在的问题。

  2、秸秆禁烧和草原森林防火方面。重点检查禁烧秸秆情况,各级草原防火工作措施及应急预案落实情况,农垦企业所属森林防火措施落实情况。

  3、农村可再生能源设施方面。重点检查农村户用沼气、大中型沼气、秸秆气化工程等可再生能源设施安全生产情况,检查应急预案准备情况。

  4、涉氨制冷设施方面。畜禽屠宰企业液氨制冷设施使用方面,重点检查屠宰企业液氨制冷设施安全使用情况、安全设备运行情况、安全疏散通道情况,以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安全生产措施是否落实、压力容器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蔬菜、水果企业涉氨制冷设施使用方面,重点检查果菜贮藏库液氨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情况以及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准备情况。

  5、农业项目安全方面。重点检查负责监管的农业在建项目安全措施落实和安全设施建设达标情况。

  6、厅属单位自身安全方面。重点检查厅属各类办公场所、牧校、建筑工地、交通安全、食堂及所属门面,以及各单位所属化验室危险化学品以及易燃易爆物品等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五、方法步骤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在各市和各单位全面彻底自查的基础上,按照分工由牵头处站组织系统检查督查。省农业厅安委办将组织抽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农业部门和厅属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重大意义,做到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各级农业部门、厅属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大检查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亲自检查,班子成员要具体组织好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二)搞好单位自查。各市农业部门、厅属各单位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和特点,制订隐患排查治理方案,明确整改措施,对管辖的每个环节、场所、岗位、设备等无一遗漏进行全面细致排查,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逐项登记造册,建立隐患排查数据库。要督促辖管的生产企业、经营单位等开展全面彻底的自查,并按照隐患整改要求抓好整改落实。

  (三)强化督促检查。此次大检查牵头单位要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负责”的要求,明确相关人员抽查检查的责任;要坚持“四不两直”突查方式,牵头处站要抽调精干力量,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进行突查,每月至少突查两次。

  (四)严肃责任追究。对隐患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事故发生的,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同时将检查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相关地方政府,并做好跟踪督导。

  省农业厅此次检查的各牵头单位从6月份开始,每月5日前将检查进展情况、带队督查情况、公开曝光案例和大额处罚企业名单报厅安委办,由厅安委办汇总后上报省政府安委办。

  联系人:高跃龙 陈 栋

  电 话:0351-8235520 8235171

  邮 箱:nyt212@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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